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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房屋出租,除房屋稅單外,請共有人務必攜帶房屋權狀或謄本,以供查驗
共有房屋之稅單,現行僅記載納稅義務人000共0人,並未記載全體共有人,為確認共有人,於辦理共有物租約公證時,請出租人務必全體共有人到場並攜帶房屋權狀或謄本供查驗。以免徒增勞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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